招搖撞騙罪既遂怎麼處罰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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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搖撞騙罪既遂怎麼處罰量刑?

招搖撞騙罪既遂怎麼處罰量刑?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若招搖撞騙他人財物還可能涉嫌觸犯詐騙罪,此時需要從一重罪論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招搖撞騙罪如何認定?

招搖撞騙罪是指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以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招搖撞騙罪的犯罪構成如下:

(一)招搖撞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已年滿16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稱為招搖撞騙罪的主體。

(二)招搖撞騙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及其在社會上的威信,也會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招搖撞騙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是以騙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此處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種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利益。如果行為人僅僅是出於為了耍威風、滿足虛榮心而自我炫耀,並無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成立本罪。

(四)招搖撞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三種情況:

1、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3、某一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另一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招搖撞騙的行為其實就是犯罪行為人帶着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實施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並且對他人財物進行詐騙的行為,在招搖撞騙的犯罪所得數額達到了法定的立案標準時,該行為人就會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後人民法院會對其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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