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非法買賣警用裝備罪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犯了非法買賣警用裝備罪怎麼處罰?

一、犯了非法買賣警用裝備罪怎麼處罰?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是指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行為。其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的管理秩序。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行為。《刑法》和《人民警察法》中都對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的行為進行了規定。

二、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的管理秩序。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是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需要。它既能表明人民警察的身份,又能保證人民警察執法的權威、強制力和嚴肅性。

為此,國家對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的製造、生產、買賣,等等均有嚴格的規定。一些不法分子為了謀取不法利益,非法制造、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導致人民羣眾對警察真假難辨,不僅嚴重損害人民警察的形象、聲譽和人民羣眾的安全感,而且破壞了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的管理秩序。為了嚴厲打擊非法制造、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的違法犯罪行為。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專用標誌、警械。警用裝備,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的歸納總稱。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行為。

非法,一是指違反國家關於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的管理法律法規,包括《人民警察法》等若干規定;二是沒有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的合法授權。根據公安部等國家機關的有關規定,警用裝備由國家指定的工廠生產,並且生產按計劃進行,對獲准生產警用裝備的,公安部按年度發文指定或頒發定點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具體可表現為三種情形:

(1)非指定和委託生產警用裝備的單位、個人生產警用裝備的;

(2)雖是定點生產的企業,不遵守公安部下達的指標生產擅自計劃外生產的;

(3)曾經被指定或委託的生產企業,原指定被取消,或者委託事項已完成,或未頒發年度生產許可證,而生產警用裝備的。買賣,指以財物等為對價買進或賣出警用裝備的行為,包括購買和出賣兩種。非法買賣,即指沒有經法定許可或者合法授權購買、出賣警用裝備的行為。

無論是警用裝備,還是軍用武器裝備,任何單位或者是個人都不得隨意的買賣,只要犯罪行為人實施了非法生產、非法買賣、非法轉讓行為人中的任何一個行為的,該犯罪行為人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的刑期長短還需要由人民法院結合案件的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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