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政處罰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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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政處罰有什麼

一、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政處罰有什麼

可以處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具體的要求如下:

1、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怎麼維權

1、保留證據(原件):包括購物發票、小票、商品實物;

2、複印證據:包括拍照(數碼相機)、複印;

3、可以與商家和廠家中的任何一方先行聯繫索賠事宜,初步瞭解對方反應;

4、不滿意可以聯繫轄區工商、質監、消費者協會等機構書面投訴,應當載明:消費者的姓名以及住址、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制投訴的日期等。消費者採用電話、上門等形式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記錄前款各項信息。

三、假冒偽劣商品怎樣認定的

1、假冒商品:

商品在製造時,逼真地模仿別人的產品外形,或未經授權,對已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進行復制和銷售,藉以冒充別人的產品。在當前市場上主要表現冒用、偽造他人商標、標誌;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冒用優質產品質量認證標誌和生產許可證標識的產品。

2、偽劣商品:

是指生產、經銷的商品,違反了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質量、性能指標達不到我國已發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所規定的要求,甚至是無標生產的產品。

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僅要接受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消費者購買到假冒偽劣的產品後,要保存好商品實物或者購物小票,然後跟賣家或者廠家聯繫,確定索賠的相關事項,如果對方拒絕賠償,消費者可以到工商管理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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