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損壞人財物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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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損壞人財物怎麼判刑?
故意損壞人財物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故意毀壞財物罪判刑後公司可以辭退嗎?
故意毀壞財物罪判刑後公司可以辭退,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規定,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犯罪情節嚴重的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一般故意損害他人財物在5000元以上或者糾結三人以上公然損壞他人財物的,就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