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有間接故意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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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有間接故意怎麼判刑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有間接故意怎麼判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判刑標準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刑事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的區別有哪些?

(1)從認識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必然發生或可能發生;而間接故意的行為人是認識到危害結果的可能發生。

(2)從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而間接故意是放任結果發生。有觀點認為,明知結果的必然發生而持放任態度時,也應屬於間接故意。

四、故意毀壞財物罪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在故意犯罪的案件當中分為間接故意和直接故意兩種不同的情況,但是隻要是故意犯罪的話,肯定是屬於刑事犯罪的量構成的,其次,對於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的行為,只要金額達到了5000元以上,那麼就構成刑事立案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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