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死心堅持離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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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婆死心堅持離婚我該怎麼辦?

老婆死心堅持離婚我該怎麼辦

應當請求原諒,挽留妻子。請求無果後,妻子訴至法院時,雙方離婚意見不統一的,法院會安排調解,一方仍堅持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仍不同意的,由法院開庭審理,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判決,如果法院認為雙方夫妻感情還未破裂或非法定離婚理由,將不準予雙方離婚。如果另一方堅持不想離婚,可以舉證證明雙方感情還未破裂,以及未產生法定離婚事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登記不予受理的情況有哪些?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離婚的。

辦理協議離婚的前提條件是雙方必須就離婚的意向達成一致。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無法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要求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只能到法院提起離婚糾紛之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雙方的婚姻問題。

2、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我國的婚姻法規定,自願離婚的當事人,必須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作出適當處理,如果涉及一方生活困難,就經濟補償問題也須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民政部門不予頒發離婚證。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離婚涉及雙方身份關係的解除,如果一方當事人被確診為精神病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其無法表達離婚的真實意願,婚姻登記機關不應受理其作為申請人的離婚申請。當事人的親屬或者其他代理人也不能代替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去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問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4、雙方沒有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

隨着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是在外國登記的,或是在港、澳、台註冊登記的。對於不在中國大陸登記的婚姻,當事人要解除,不管雙方是否能夠達成協議,只能通過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離婚。

由於感情破裂夫妻雙方無法在共同生活就會選擇離婚,但是有些情況是不允許離婚的,所以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確定,如果一方執意要離婚的,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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