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行政枉法裁判罪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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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成行政枉法裁判罪怎麼量刑?

構成行政枉法裁判罪怎麼量刑?

構成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量刑:

1、構成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的,一般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節達到特別嚴重程度的,則應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

在民事、行政的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賄,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構成要件包括: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體要件即司法工作人員;

2、主觀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態度;

3、客體要件是國家審判機關的正常活動;

4、客觀要件即在行政的審判活動中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行政枉法裁判罪一般是在哪裏立案?

一般情況下,如果是涉嫌了犯罪,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都可以進行立案偵查的,我國法律也有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行政枉法裁判罪一般會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了主體(國家司法人員)、客體(國家正常司法活動)、客觀要件(違反事實作出裁判)等。行政枉法裁判罪可以在公安機關或者是人民家檢察院申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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