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賄賂罪既遂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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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紹賄賂罪既遂怎麼量刑?
介紹賄賂罪既遂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條 【介紹賄賂罪】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介紹賄賂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使行賄人獲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的;
(2)3次以上或者為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三、介紹賄賂罪既遂滿足哪些條件檢察院才會提起公訴?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2、證據確實、充分;
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四、涉嫌介紹賄賂罪開庭後的審理流程有哪些?
1、審判長查明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名單;告知是否申請回避;
2、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當事人對起訴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向被告人發問。
3、證人作證;
4、公訴人、辯護人出示證物,並進行法庭調查;
5、根據情況,可以休庭,調查核實證據;經合議庭同意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
6、法庭辯論;
7、審判長宣佈辯論終結,被告人作最後陳述;
8、法院依法宣判。
不管出於什麼樣的原因介紹個人或者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數額達到2萬元以上或者介紹三人以上進行行賄的,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判刑標準要根據介紹賄賂罪的詳細案情才能相對準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