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如何提出檔案封存

來源:法律科普站 5.4K

未成年犯罪如何提出檔案封存

一、未成年犯罪如何提出檔案封存?

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二)制度的實施:

1、法院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作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對相關犯罪記錄進行封存,並告知當事人在入伍、就業、入學時,可以免除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的義務

2、而同樣實施該制度的檢察院、公安局在收到法院的生效判決和封存決定之日起也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司法部門也將在社區矯正期滿之日起對其犯罪記錄進行封存。

3、據介紹,犯罪記錄封存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相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除外,而依法查詢的單位,也應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情況予以保密。

二、未成年犯罪處罰是怎樣的?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裏指的從輕是在法定刑的下限處刑;這裏指的減輕,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檔次,如應判五年以上的,實判在五年以下處罰。

2、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這裏指的“必要的時候”,是指家中無人管教或者家長、其他監護人缺乏管教能力、或者羣眾、或者基層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強烈要求政府收容教養的時候,政府從社會保護的角度出發,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三、未成年犯罪的原因

1、文化水平低,法制意識薄弱

首先是由於未成年人正處於發育成長時期,無論生理和心理均未成熟,其人生觀和世界觀正處於逐漸形成階段,故在此期間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強,自控能力弱,情緒易走向偏激,易產生逆反心理,易盲目崇拜,其思想和行為常帶有片面性、盲目性和一觸即發且不計後果的特點。其次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羣體文化素質低,認知鑑別能力差——文盲加法盲。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文化結構偏低,小學、初中一年級以下的居多,有的幾近於文盲,由於文化水平低,勢必影響他們的觀察力、判斷力、極易被不法之徒威逼利誘,誤入歧途有的未成年人蔘與殺人、搶劫、盜竊等犯罪被捕獲在接受公安人員訊問後竟然説:“我該説的都説了該讓我回家了吧?”文盲加法盲,由此可見一斑。由於他們知識水平的侷限和社會經驗不足,認識問題偏重於直觀和感性,理性判斷能力差,因而遇事易衝動,行為缺乏自制力,從而導致犯罪,這是青少年犯罪最主要的主觀原因。

2、缺乏正確的人生觀,是非不明,榮辱不分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觀形成的關鍵階段,在這一階段沒有建立科學的理想信念,很容易脱離實際,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甚至鋌而走險,誤入歧途,往往是那些沒有遠大的理想,缺乏奮鬥目標,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缺少修養,不懂得自尊自愛,思想品德差,學業成績落後的雙差生。他們不求上進,一味追求吃喝玩樂,沒有心思學習,從厭學發展到逃學,再發展到棄學,過早步入社會,在不良因素誘惑下,走上歧途。

3、交友不慎

現代青少年追求時尚,喜歡結交朋友,尤其是現代傳媒發達,交友方式多樣,他們交際廣泛,既有小朋友,又有成年朋友;既有在校生,又有社會青年;既有遵紀守法的好朋友,又有壞朋友,一旦交上壞朋友,就容易受其不良影響,甚至同流合污,走上犯罪的道路。

這也就是説,封存未成年人犯罪的這不是我們主動進行申請的,這是司法部門在辦案過程當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流程。只不過未成年人的犯罪底案在特定的情況下,國家有關部門還是可以進行查詢的。如果將來參加工作這並不會被民營單位查到,可是考公務員要政審的話,都是可以查詢得到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