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門面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一、對門面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1、和解。
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糾紛。
2、調解。
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
3、申請仲裁。
這是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裁判,依法做出裁決的方式。
4、訴訟解決。
沒有仲裁協議的,經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二、門面合同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請求法院撤銷?
1、在重大誤解前提下籤訂的合同;
2、因受到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詐,簽訂的合同;
3、因受到一方或者第三人脅迫,簽訂的合同;
4、成立時顯示公平的合同。
三、可單方解除門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義務,不得濫用權利損害他人利益。
2、有遵守法庭紀律秩序,服從法庭指揮的義務。
3、對生效的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
五、門面合同糾紛起訴後法庭調查的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發生門面合同糾紛以後還是要及時處理的,由於造成門面合同糾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這裏無法針對性的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在處理合同糾紛的過程中,雙方簽訂的門面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憑證,一般合同中有約定的雙方都應該執行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