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的認定與處罰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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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罪的認定與處罰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罪的認定標準是,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處罰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罪】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滿足哪些條件才屬於醫療事故?
1、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行為的違法性;
3、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4、過失行為和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三、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怎麼計算賠償金?
1、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3、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4、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5、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四、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主要和哪些因素有關?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只有醫務人員才有可能構成醫療事故罪,如果當事人並沒有行醫執照,在非法行醫過程中造成就診人死亡的,按照非法行醫罪追究刑事責任。醫療事故案件中,給患者造成的相關財產損失及人身損傷的賠償責任是由醫療機構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