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決書後多久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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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判決書後多久申請強制執行?

一、收到判決書後多久申請強制執行?

1、收到判決書後的一個月內可能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一般情況中,不起訴就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是不允許的,因為申請強制執行往往根據一方不履行判決文書。

不過,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債權債務關係時,若是事先經過公證程序將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力的,一旦債務人借錢不還即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因為,公證債權文書是與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執行的依據。

3、並且,債權公證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才具有相應的效力:

(1)先提出公證申請。債權人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2)公證員親自公證。公證員接受委託後,要親自辦理公證事務,不得委託他人辦理應由自己完成的公證事務。

(3)公證按程序進行。遇到法定迴避情形,公證人員要按規定自行迴避。

(4)送達公證文書。做好公證後,公證書要送達給當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並由其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

(5)簽發執行證書。公證機關簽發執行證書時要核實債務人履行債務的事實情況,並註明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和申請執行的期限。

二、撤銷強制執行後還能再申請嗎?

1、撤銷強制執行還能再申請

申請人撤銷強制執行申請後,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法院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還可以再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如果超過兩年申請執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請強制執行。

2、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能很難、也有可能很簡單,如果滿足以下執行條件,那麼就會比較簡單: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意見生效且該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所附條件已經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經屆滿。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繼承人。

(3)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權利義務主體明確。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給付內容且給付內容具體、明確。

(5)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屬於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調解成功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1、調解書可以強制執行

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調解之後沒有按照調解書進行執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法院調解書,但是申請的時間不是沒有限制的,申請的期限是兩年。

2、調解協議系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並在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方當事人未按調解協議履行,對方當事人根據之前達成的調解協議請求法院製作民事調解書可以作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一方當事人拒收並不影響其法律效力。

對於糾紛已經被法院審結,且法院已經下發判決書的期限,糾紛當事人需要在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相應的義務,否則有可能會被對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對收到判決書後多久申請強制執行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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