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從申請之日起幾日內結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仲裁從申請之日起幾日內結束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集體勞動爭議應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結束


我國法律對於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的結案時限做出以下規定: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後的60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長30日。處理集體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可延長15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