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產官司要多久 - 有什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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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因為購買房產而產生糾紛,情節嚴重的,甚至會因此鬧上了法庭,打起了房產官司。那麼,打房產官司要多久呢?打房產官司的程序又是如何?本文就為大家整理了關於打房產官司的一些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提供幫助。

打房產官司要多久?有什麼程序?

一、打房產官司要多久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房屋官司一般是三到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對於房產糾紛,如果雙方訂立的仲裁條款無效,或者雙方明確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就應按《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專屬管轄規定,向不動產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説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後,人民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並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4、舉證。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打房產官司要多久”這個問題的解釋簡單來説就是視情況而定,如果案件簡單那麼大約三個月就能結案;如果案件複雜一點,大約六個月就可以結案,當然也可以延長六個月。也就是説房屋官司一般是三到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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