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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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矛盾爭端,從而引起民事訴訟,民事訴訟得費用儼然成為訴訟人所關心的問題。很多訴訟人甚至會因為訴訟費用過高超出自己承擔範圍而放棄起訴。那麼,新的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什麼?下面由本站的小編帶來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

新的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什麼?

民事訴訟費用標準

將財產案件收費比例的起點由現行的4%下調為2.5%;取消其他訴訟費和執行實際支出費用,實行先執行、後收費;將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不另行收費的最高限額由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0萬元;不論是否涉及財產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費;當事人申請撤訴、調解結案或者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辦法還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財產案件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標準:

不超過1萬元的 每件交納50元 ;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納 ;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按照2%交納 ;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納 ;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按照1%交納 ;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納 ;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納 ;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納 ;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 。

離婚案件受理費確定為每件50元至300元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

由以上相關信息可知,訴訟費是由敗訴方所提供,根據涉及財產數額的等級不同而所要繳納的訴訟費也不同。至於離婚案件和勞動爭議案件以上也有提及。以上為新的民事訴訟費用標準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問題請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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