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説財產保全凍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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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來説財產保全凍結多久

通常來説財產保全凍結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同的財產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樣的,在保全期限屆滿前,可以申請續行保全。

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二、訴訟保全擔保費用有多少?

1、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執行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辦理了訴前財產擔保或訴訟財產擔保的同一標的不再收取執行財產擔保費)。

4、擔保優惠

對於弱勢羣體申請的訴訟保全,經人民法院認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賠償案件)由擔保公司為申請人提供無償擔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查,可給予20-40%的優惠。

由於現如今國家並沒有統一的規定,益陽地區也為出台新的標準,現在還沿用的以前標準。

訴訟前保全擔保費用一般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進行收取。如果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千元,則會按照一千收取。在訴訟過程中,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點五進行收取。同樣如果低於一千元的話,則只會收取一千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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