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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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是一種比較常見的訴訟方式,其性質和情節一般遠沒有刑事訴訟案件嚴重。但是民事案件也存在致使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的情況,那麼民事訴訟是否可以要求賠償,民事訴訟賠償標準又是什麼?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民事訴訟賠償標準是什麼?

民事訴訟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什麼是民事賠償

民事賠償是由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侵權引起的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主體、責任性質、適用的賠償原則、標準和程序與國家法律賠償制度中的國家賠償不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民事主體身份實施的侵權行為屬於民事侵權,由此產生的責任是民事賠償責任。

二、民事訴訟可以要求賠償嗎?

民事訴訟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具體賠償內容需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三、民事訴訟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週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六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二)財產直接損失:依情況而定。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賠償標準有具體的規定。從醫藥費到死亡補償費等等,每一條都有明確標準。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對照上述文章,自行計算,以免有所遺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來本站網站諮詢我們專業的律師團隊,相信能第一時間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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