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資打官司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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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拖欠工資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當出現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時,有的勞動者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討要工資,但是他們對於要工資打官司要多久的問題沒有一個準確的認識,今天本站的小編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索要工資打官司要多久

一、索要工資打官司要多久

索要工資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民事訴訟需要經歷起訴、立案、提交答辯狀、開庭審理、法院調解,宣佈判決結果、上訴、二審等程序。其中,還有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等特殊情況出現。我國法院適用的是二審終審制,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二審;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不上訴的話,一審判決就是最終結果,審判流程到一審宣判就結束了。在沒有訴訟中止或者訴訟終結的情況下一審會經歷至少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二審會經歷七個月左右的時間。

二、要工資打官司的流程

(一)、起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9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1天)

(二)、立案。《民事訴訟法》第112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7天)

(三)、答辯。《民事訴訟法》第113條第1款,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5天+15天)

(四)、開庭。《民事訴訟法》第123條“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申請回避的時間是3天。(3天+1天)

(五)、訴訟中止。《民事訴訟法》第15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訴訟中止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時間待定)

(六)、調解。當庭調解,與開庭同一天。

(七)、判決。當庭判決,與開庭同一天。

(八)、上訴。《民事訴訟法》第164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時間為15天(15天)

(九)、提交答辯狀。《民事訴訟法》166條第2款“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第167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5天+15天)

(十)、案件審結。 第176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180天)

在沒有訴訟中止或者訴訟終結的情況下一審會經歷至少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二審會經歷七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問題的話,請聯繫本站,我們的律師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提供法律上的幫助,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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