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讓救援車輛行為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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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避讓救援車輛行為違法

不避讓救援車輛行為違法嗎

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及時讓行”。

對於故意妨礙和不給特種車輛讓行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是扣3分罰款200元進行處罰;其實《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通行的,可以警告或者罰款,乃至5日-10日的拘留。

深圳: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條第六款規定,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處罰款1000元記3分。

違法認定中要求特種車輛必須是正在執行緊急任務(開啟標誌燈具、警報器、揚聲話筒等形式示意);有讓行條件而未讓行、未及時讓行的;以現場記錄方式固定證據。原則上視頻取證時間不少於5秒,能夠反映不避讓的整個過程。但是無條件避讓的,不予處罰。

廣州:《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對於“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扣3分。

北京:《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辦法》規定,本市對駕駛機動車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未按規定讓行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

河南:《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超越或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車輛的,將被處以罰款50元並記3分的處罰”。

大部分地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扣3分,罰200元。

二、避讓救護車違反交規,是否會受到處罰?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

根據這一規定要求,我們建立了因避讓救護車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自動核銷的無憂避讓機制。公安交警部門在對交通違法進行錄入時,會有一個人工分揀的過程。如果發現是因為避讓救護車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我們不會錄入系統。

如果最終還是接到了處罰通知,避讓救護車的車主可以到交警部門進行申訴,交警部門將優先進行查證核實,第一時間予以核銷。

不避讓救援車輛會被依法進行處罰的,不按照規定進行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如警車,消防車或者是救護車之類的,會被處以罰款,並且會被扣除駕駛證分。

因為避讓緊急任務的車輛,從而導致了違反交通秩序的行為的時候,是可以進行申請消除記錄的,因為根據法律法規在消防車,警車等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時候,不管是行人還是車輛都是需要進行禮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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