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傳謠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一、進行傳謠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進行傳謠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1、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載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形怎麼認定

(一)捏造並散佈

“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是最為典型的網絡誹謗行為方式,具體是指行為人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後,由本人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行為人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後,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後者也包括行為人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後,支付報酬僱用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

(二)篡改並散佈

“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這個規定主要針對“歪曲捏造”的情形。

“篡改”是指“用作偽的手段改動或曲解”,也就是“實質性修改”,即故意改變事實。如網絡上出現一個原始帖子,稱“某被害人在某酒店與異性友人共進晚餐”。原帖內容可能是真實的,或者即使失真,也達不到“損害名譽”的程度。行為人為達到誹謗他人的目的,借題發揮,惡意地將原帖內容歪曲修改為“某被害人與其情婦在某酒店開房過夜”。這就是典型的“篡改”,且“篡改”後的內容已經損害了他人的名譽。實踐中除“歪曲捏造”外、還存在故意放大、渲染等情形。對此除非達到“實質性修改”的程度,否則一般不能認定為“篡改”。

(三)明知是捏造而散佈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來定。需要強調的是,如果行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虛假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發佈、轉發的,即使對被害人的名譽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按照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也不構成誹謗罪。實踐中要嚴格區分構成犯罪的惡意誹謗行為和普通網民在不明真相情況下進行的發帖、轉帖行為。

任何人都不要進行造謠有關國家大事,這樣會給自己帶來刑事責任。比如説在國家有疫情的情況下,如果自己不可以給國家出力出錢幫不上忙的情況下,一定要第一時間管制住自己,不要給國家添亂就好,否則會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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