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報警後處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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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在處理治安案件的打架案時,事主(也就是被打的,也叫受害人)通常會為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的目的是化解雙方仇恨,以免日後因積怨再次發生。嚴格規範的情況下,調解就算成功,現場的勘查、雙方筆錄、旁證的詢問筆錄均要製作,調解完成後,雙方寫《自願調解申請書》並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為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公安機關存檔一份),涉及賠償金額的,當時當面交,收款人須寫收據給對方。如果調解不成功,或事主不願意與對方調解的,公安機關應當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治安處罰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打架報警後處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一般規定:

(1)打架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打架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2、具體賠償標準: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12)死亡賠償金

綜合上面所的,打架報警之後那麼執法人員就會對案件進行調查,如果案件不太嚴重的,那麼就會組織雙方調解,其目的性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權益,所以, 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造成的後果較嚴重,那麼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會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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