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損毀他人財物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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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管理處罰法損毀他人財物是怎樣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損毀他人財物是怎樣的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所謂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故意毀壞財物數額5000元以上;或故意毀壞財物三次以上;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財物或有其他嚴重情形均構成犯罪

二、財產損害賠償範圍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三、治安管理處罰的基本原則

1、行為與處罰法定原則

2、處罰與違法行為相當原則

3、公開、公正原則

4、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

5、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損害他人財物罪立案有一定的條件,損害的財物需要達到五千元以上或者是等於五千,公安機關才會進行立案偵查。在情節不嚴重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會進行行政處罰罰款或者是拘留,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會根據情節進行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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