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排除專屬管轄依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5.9K
仲裁排除專屬管轄依據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根據規定訴訟關於遺產繼承專屬管轄

行政訴訟管轄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便於當事人參加訴訟,特別是便於作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對人蔘加訴訟。

  2.有利於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判決和執行。

  3.有利於保障行政訴訟的公正、準確。

  4.有利於人民法院之間工作量的合理分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