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的實施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保障措施的實施條件是什麼
為加強對成員方保障措施實施的多邊控制,以防止保障措施的濫用,wto保障措施協議對各成員方實施保障措施規定了較為嚴格的前提條件:
第一,必須存在有關進口產品進口數量的大量增加的事實。值得注意的是,對這種進口數量的大量增加是有一定要求的,即指某種正在進口的產品,而且這種產品進口的大量增加是足夠近期的、突然的和急劇的。
第二,產品進口的大量增加必須是進口成員方在其承諾有關關税減讓義務時無法合理預見的。也就是説,並不是任何原因引起的產品進口數量的大量增加都可以滿足成員方實施保障措施的前提條件。
第三,必須有損害事實的存在。各成員方要想實施保障措施,就必須有事實證明進口成員方國內相關生產商遭受了嚴重損害或面臨嚴重損害的威脅。
第四,產品進口的大量增加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只有當調查根據客觀證據證明有關產品進口的大量增加與進口成員方境內生產商遭受的嚴重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情況下,成員方才得以實施保障措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