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低價傾銷行為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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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低價傾銷行為怎麼處罰?

對低價傾銷行為怎麼處罰?

對低價傾銷行為的處罰規定是,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低價傾銷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低價傾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經營者不得為排擠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果因特殊原因而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則不構成低價傾銷行為。

二、如何認定低價傾銷行為?

低價傾銷的行為要點如下:

1、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而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大型企業或在特定市場上具有經營優勢地位的企業。

2、經營者客觀上實施了低價傾銷行為。這裏的低價傾銷,如上所述,是指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在國際貿易中,構成傾銷並非以低於成本價為條件,這一點不同於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3、經營者低價傾銷行為的目的是排擠競爭對手,以便獨佔市場。因此,並非一時就某一種商品低於成本價格銷售,而是較長時間以較大的市場投放量低價傾銷。有些國家在其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法律中,明確規定連續一段時間大量低價傾銷,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尚無此類定量的技術性規定。

綜上所述,商家如果以明顯低的價格在市場銷售商品,會構成低價傾銷,這樣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價格主管部門,可以做出處罰。一般情況下,都是行政處罰,對商家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筆罰金。如傾銷行為嚴重的,還能吊銷商家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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