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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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怎麼樣的

農村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怎麼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後,按照從哪裏來、回哪裏去的原則,由原徵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一)家居農村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農村招收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軍人。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按照本條第(二)項規定安排工作。

(二)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級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區內統籌安排。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伍軍人的義務。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允許復工、復職。

(三)城鎮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

(四)城鎮退伍軍人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並給予政策上的優惠。

(五)義務兵退出現役後,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優待。

二、城鎮退役士兵安置

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伍軍人的義務;城鎮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城鎮退伍軍人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並給予政策上的優惠。

綜合上面所説的,農村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怎麼樣的?一般農村的義務兵退下到原來的地方,如果當地政府或者村委會要招人的,那退伍下來的義務兵是必須要優先考慮的,還有一般獲得過獎勵的一些軍人,可能退下到原來的地方,直接到當地的政府或者機關機單位上班。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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