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立案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税務工作人員輕微傷以上的;
(二)以給税務工作人員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財產等造成損害為威脅,抗拒繳納税款的;
(三)聚眾抗拒繳納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税務工作人員輕微傷以上的;
(二)以給税務工作人員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財產等造成損害為威脅,抗拒繳納税款的;
(三)聚眾抗拒繳納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