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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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不予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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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不予立案,我該怎麼辦

1、可以向檢察院投訴、舉報,由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的,由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予以立案。2、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構成犯罪,而公安機關、檢察院不立案追究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法院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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