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順序税收先交還是債務先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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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會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無法繼續經營而申請破產。破產審批經法院審批之後,破產企業會進行清算程序,清算後的財產會用於繳納税收和償還債務。不過根據相關規定,企業破產清算後的財產清償有優先順序,那麼,企業破產清算順序税收先交還是債務先償還? 我們來了解一下。

企業破產清算順序税收先交還是債務先償還?

一、企業破產清算順序税收先交還是債務先償還

公司申請破產,是優先清償税款。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在優先清償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破產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

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税款;

(3)破產債權。

4、清算終結。

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註銷登記。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綜上所述,企業破產清算順序税收應先行繳納,餘下財產才會用於償還企業所欠債務。企業破產之後,會成立清算小組,剩餘財產的分配也將由清算小組負責,在企業所欠債務中,會優先償還員工的工資等費用。要注意的是,破產清算有一個固定的程序,應嚴格按照這個程序進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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