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分類具體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1、定期人壽保險

壽險分類具體包括哪些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2、終身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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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3、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

4、生死兩全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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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人壽保險與生存保險兩類保險的結合。生死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裏假設身故,身故受益人則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繼續生存至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期滿,則投保人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滿金的人壽保險。這類保險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商業人壽保險。

5、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由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結合而成,是生死兩全保險的特殊形式。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均可領取保險金,即可以為家屬排除因被保險人死亡帶來的經濟壓力,又可使被保險人在保險期結束時獲得一筆資金以養老。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瞭解到,壽險分類主要有五種,包括定期人壽保險、終身人壽保險、生存保險、生死兩全保險以及養老保險。需要注意,其中的養老保險與我們熟知的居民或職工的養老保險是不一樣的,這屬於商業保險的一種,而居民或職工平時購買的養老保險則屬於國家統籌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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