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行為種類具體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走私行為種類具體包括:
(一)通關走私:指行為人通過海關進出境,採取偽報、瞞報、低報、偽裝、藏匿等手段走私。
(二)繞關走私:即不通過海關監管區而非法繞關走私。如在邊境地區直接運輸貨物進境。
(三)後續走私:指行為人先合法地進口了貨物、物品(主要是指保税貨物和特定減免税貨物),而後違法海關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擅自銷售牟利。在內地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查獲的走私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屬於後續走私。
(四)間接走私:不直接進出國(邊)境進行走私,而是因為與走私行為聯繫密切而被規定以走私罪論處,這種行為對走私犯罪起幫助實現或者誘發的作用。

走私行為種類具體包括哪些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下列行為,以走私罪論處,依照本節的有關規定處罰:(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二)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或者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數額較大,沒有合法證明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