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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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強險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交強險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規定:部分條件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投保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並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

第二十三條在下列三種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強險合同:

(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交強險合同解除後,投保人應當及時將保險單、保險標誌交還保險人;無法交回保險標誌的,應當向保險人説明情況,徵得保險人同意。

第二十四條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險人解除交強險合同的情況時,保險人按照日費率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有以下幾點標準: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0元

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交強險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有被保險機動車註銷登記或者是停止進行駕駛的有關情形。在交強險合同解除之後,投保人需要將保險單和保險標誌進行歸還。如果被保險車輛所有權轉移的話,那麼是需要進行通知保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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