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提起反訴要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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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提起反訴要注意哪些問題?

民事訴訟提起反訴要注意哪些問題?

1、提出反訴的時間一般訴案件受理後,一審法院辯論結束前;  

2、被告提出反訴後,原告因傳票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本訴按撤訴處理,反訴可以缺席判決;  

3、反訴的當事人應當限於本訴的範圍,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於同一法律關係,訴訟請求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或者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於同一事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合併審理;  

4、反訴應當由其他人民法院獨家管轄,或者與本訴的訴訟標的和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無關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提出反訴的被告可以另行起訴;  

5、在第二審程序中,原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調解反訴,調解不成的,通知反訴人另行起訴,但雙方同意由二審人民法院共同審理的,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共同裁判。

二、民事訴訟起訴多長時間可以立案調查?

1、民事訴訟立案時間一般為七日內。

2、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4、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訴訟代理人提出反訴,需要當事人的特別授權,民事訴訟案件的立案時間是七天,法院收到立案申請之後,會進行相應的審查,審查無誤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在7天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適用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從立案之日開始,半年內會審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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