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分類有哪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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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投資分類有哪些情況?

金融投資分類有哪些情況?

1、直接投資

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直接見面,根據協議的條件直接融通資金。直接融資是以債券、股票為主要工具的一種金融運行機制,其特點是經濟單位直接從社會上吸收、籌措資金。

2、間接投資

資金的供給者和需求者不直接見面,而是通過金融機構為媒介體進行的間接資金融通。如銀行存款,就是資金供給者把資金存入銀行,由銀行把資金集中起來貸放給資金需求者,銀行充當資金供求的中介,這是現代信用制度下典型的間接融資方式。

二、 金融投資的目的

企業金融性投資既可作為公司理財行為,又是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多方面的:

(1)通過金融投資,為企業閒置資金尋找獲取收益的機會。

(2)通過金融投資,分散企業經營風險。

(3)通過金融投資,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增強企業的償債能力。

(4)對企業來説,金融投資既可用作套期保值又可用作投機牟利。

(5)金融投資還是實現企業擴張的重要手段。一家企業或公司的經營是否成功,其標誌之一是看其是否在經營過程中獲得了發展,而發展的具體體現包括了向外的擴展,這就是兼併、收購其他企業,並進行公司重組。

三、投資的時間劃分

1.長期投資:是投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資活動。如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等,其償還期較長;又如股票投資,是一種永久性、無期限的投資,沒有償還期。

2.短期投資:是投資期在一年以下的投資活動,其償還期較短。如活期存款,其資金可以隨時抽回;又如短期國庫券,時間一般為3、6、9個月。

投資時間的長短與金融資產的性質、收益、風險、流動性等都有着緊密的關係。

金融投資的方式是非常多的,但我國法律上對合法的金融投資行為都有了明確的規定,投資者在對相關公司或者企業進行投資時,必須嚴格依法依規辦理,避免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具體情況下,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或者證券公司來諮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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