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義務可以免除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子女對自己的父母具有贍養義務這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不是贍養義務就一直存在呢?根據法律規定,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贍養義務:

贍養義務可以免除嗎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父母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姦女兒等行為的,則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説則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如果被害子女自願贍養的,法律並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金錢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法律依據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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