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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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傷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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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怎樣,單位會給臨時工工傷保險嗎

你好,臨時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也和其他員工是一樣的。我國法律規定,企業應當為其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其“職工”範圍包括臨時工、勞務工或者短期派遣工。如果糜某是裝飾公司的臨時工,他們之間形成了勞動合同關係,因此糜某應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户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一款本條例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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