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社保賠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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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鄉居民社保賠付比例是多少?

城鄉居民社保賠付比例是多少?

城鄉居民社保賠付首要條件是當事人必須為城鄉居民社保參保人並按時按時繳納保險,或已經退休的享受社保保險的參保人。具體賠付比例如下:

1、對應在職/非在職以及年齡的保險賠付比例:

如果沒有到達退休年齡,到醫院門診、疾病看病後,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50%。如果是70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報銷,報銷比例為70%。如果是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報銷,報銷比例為80%。無論是那一類人,門診大額醫療費用的支付的最高限額為2萬元。

2、對應等級醫院的保險賠付比例:

職工住院報銷的標準與參保人員所在不同等級的醫院有關。如三級醫院起付標準是0—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醫保報銷85%;3—4萬元的醫療費用,職工支付10%,醫保報銷90%;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的費用,醫保可以報銷95%。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職職工的60%,但起付標準以下的,是有由人進行承擔的。

3、關於使用特殊材料的規定:

個人醫療保險的報銷説明中包括了使用特殊醫用材料或使用單位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以及進行人工器官的置換和安裝,有基本醫保按國產普及型價格支付90%;慢性腎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惡性腫瘤化療其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可由醫保統籌基金支付90%;門診特殊檢查治療費用有個人承擔20%,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80%。

4、關於慢性病賠付規定:

申請門診慢性病管理的職工應先到社保中心進行登記,待社保中心通知其進行醫療鑑定。統籌基金設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第一次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累計起付標準為1500元。

5、特殊病種賠付規定:

退休人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每段增加5個百分點。按規定列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年度內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10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80%。

6、賠付的方式:

職工個人門診、購藥及住院個人自付部分醫療費用直接由醫療保險個人賬户IC卡結算,超出的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現金支付。參保人員住院三日內,應由患者家屬或委託人憑醫療保險卡到社保中心登記備案。目前絕對多數醫院都實現了網上直接登記結算,因此住院時一定按規定刷參保人醫保卡。

二、社保醫保藥品理賠説明:

基本醫療保險國家藥品目錄將藥品分為三類,第一類甲類,可以全部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醫保比例報銷;第二類乙類,用此類藥需個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擔部分費用後,剩餘部分進入醫保報銷範圍,按醫保比例報銷;第三類丙類,這部分的藥是不報銷的,全部由個人承擔。

綜上所述,城鄉居民社保賠付比例暨醫療賠付比例牽涉的因素較多。不同的因素對應的保險賠付比例也不同。大致而言,普通急診、門診的醫療費用,醫保報銷比例約為50%,退休人員最高可達70%,支付的費用最高限額為2萬元。職工住院賠付有一定的起付線,報銷比例與參保人員所在醫院的等級有關,如果使用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人工器官置換等費用,則報銷比例高達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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