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社保大病保險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一、大連社保大病保險最新規定是什麼?

大連社保大病保險規定是什麼?

作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益補充,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參保對象為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包括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大學生、殘疾人和低保人員。

本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餘中籌集,參保人員個人不繳費。度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24.5元,參保人員946557人。為方便參保人員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參保人員在本市統籌區域內住院就醫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不限病種範圍,實行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出院時,只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應負擔的部分,大病保險應賠付的部分,由商業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本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參保人員因單次或多次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負擔額累計超過165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按以下標準支付: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部分,支付50%;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支付55%;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含15萬元)的部分,支付60%;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部分,支付65%;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20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支付額度累進結算,不設封頂線。

二、大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大連城鄉居民醫保普通參保人員的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9000元,10種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血友病、嗜血細胞綜合徵4種非腫瘤性兒童血液病,淋巴瘤、神經母細胞瘤、骨及軟組織肉瘤、肝母細胞瘤、腎母細胞瘤、視網膜母細胞瘤6種兒童實體腫瘤疾病)的患兒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救助供養人員等困難羣體的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9500元。保險有效期內,只扣減一次起付線,以後各次不再扣減起付線。  

大病保險理賠部分包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在大連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政策規定的門診治療或異地就醫治療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即符合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後,個人累計負擔的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為大病保險理賠部分。其中,被保險人符合異地轉診或急診、急救備案手續,所發生的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按90%計入年度個人負擔累計。

大病醫療保險是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保險之一,醫療保險存在是為了讓我國的公民在生病時沒有後顧之憂,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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