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司法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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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險司法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司法鑑定是客觀還原事件真相的一種方式,通過對人的傷情的檢查,還原事件真相。司法鑑定不僅可以鑑定傷情,同樣的也可以鑑定病情。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只有經過司法鑑定,才能到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下面,我們為大家介紹一下重大疾病保險司法鑑定的流程。

一、鑑定的受理

(一)初審

1、由鑑定人負責核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決定受理的,應當複印委託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收取委託人的介紹信,並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附屬材料歸檔。

2、審核鑑定委託書 審核委託鑑定事項是否明確、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屬於本鑑定機構的鑑定範圍,是否屬於重新鑑定,委託人是否簽字或蓋章。 

3、審核鑑定材料 審核鑑定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鑑定材料是否真實、完整、充分。鑑定材料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歸檔。

4、商議委託鑑定事宜 明確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費的收取標準、鑑定文書的送達方式、需要退還的鑑定材料及退還方式、需要補充的鑑定材料及時間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見 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報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批。

(二)審批

由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鑑定人負責,聽取初審人的意見,審查鑑定材料,簽署是否受理意見,鑑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中籤署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以及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人、承辦人、鑑定費等事項。

(三)司法鑑定程序中的受理

1、決定當場受理的收取鑑定費用 鑑定機構財務人員收取委託人鑑定費後,應當出具税務憑據。收費憑據複印件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8歸檔,並辦理受理登記手續,鑑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示範文本格式,與委託人簽訂一式兩份《司法鑑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 

2、決定補充材料的,收取鑑定委託材料 經審核,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應當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人(代理人),一份連同收取的其它鑑定材料由承辦人保存。並告知補充材料內容待鑑定材料補充齊全後,按當場受理的程序辦理。

3、決定不予受理的,説明不予受理理由,退還鑑定材料

二、鑑定的實施

(一)準備

1、通知指定或者選定的鑑定人,對同一鑑定事項,鑑定機構應當通知二名鑑定人共同進行鑑定;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的鑑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鑑定人進行鑑定。

2、移交鑑定材料,向鑑定人移交鑑定材料,並履行登記手續。

3、明確鑑定具體事項,與鑑定人商定鑑定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

4、通知委託人(代理人)有關鑑定事項,落實《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的鑑定時間、地點等事項。

5、做好鑑定相關準備,準備鑑定儀器設備、協調檢驗(查)工作。

(二)鑑定

1、介紹參與鑑定的鑑定人,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2、確認是否申請回避,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3、聽取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意見,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4、進行鑑定相關檢驗(查),檢驗(查)時,無關人員應當離場(經鑑定人同意除外)。

5、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 6、鑑定人發表鑑定意見,鑑定人應當在鑑定意見上簽名。

三、鑑定文書的簽發

1、製作鑑定文書,根據司法部《司法鑑定文書規範》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製作鑑定文書。

2、送鑑定人核實,鑑定人應當在鑑定文書底稿上簽名。

3、報機構負責人簽發,將鑑定人核實後的鑑定文書送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

4、送鑑定人確認簽名或者蓋章,將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後的鑑定文書正本送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

5、加蓋機構鑑定專用章,一般應當一式三份,二份交委託人收執,一份由本機構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3歸檔。

6、按《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的方式送達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送達委託人(代理人)後,送達回證。

7、退還應退的鑑定材料,按《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退還應退的鑑定材料,並由委託人(代理人)簽收。

8、立卷並歸檔,由承辦人按照《司法鑑定業務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好立卷和歸檔

也要遵循司法鑑定的一般流程。在很多情況下,重大疾病的司法鑑定都是需要複雜的流程的,只有有相關司法鑑定機關的鑑定證明,才能確認為重大疾病而予以賠償,所以説,在進行重大疾病司法鑑定時,一定要注意相關流程,這不光是對自己,也是對他人工作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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