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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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種疾病入社保大病醫療保險保障,報銷比例不低於90%,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脣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社會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有哪些

社保大病醫療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是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下面我們詳細看看社保大病醫療保險範圍介紹。

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將保險費籌資比例調整為:一種以用人單位實際參保人數為基數,按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退休人員退休金之和的4%繳納補充保險金,其享受的待遇參照省直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另一種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為基數,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0%繳納補充保險金,其中10%中的4%為税前費,6%為税後留利費。其享受的待遇參照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執行。

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門診特殊疾病費用在享受節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還能享受大病醫療保險政策中大病互助補充醫療。

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的籌資標準由原來的暫定為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調整為10%。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人員,住院超過起付標準至5000元以內的,由原來的提高報銷比例6個百分點調整為12個百分點。5000元以上至1萬元、1萬元以上至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內,分別提高報銷比例6個百分點和3個百分點不變。大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調整後的3.5萬元至15.5萬元調整為3.5萬元至20萬元,個人負擔比例為10%。15.5萬元至20萬元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金負擔。

通知規定,對有部分繳費能力的困難企業及職工參保政策也將進行調整。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比例由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7.5%(調整後)、職工按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調整為單位按5.5%、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職工(包括退休人員)不再建立個人賬户,門診醫療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住院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執行。未按照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對於大部分居民是一個便利的東西,為的是為一些貧困家庭所遭受重大災難帶來便利的東西,可以讓很多的家庭不會因為疾病而帶來困境,目前疾病仍然是擊垮很多家庭的一項災難,但是有醫療保險的出現這種情況才好轉起來,但是在保險上一定要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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