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交社保的比例是多少
一、法律規定交社保的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户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户,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 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城鎮)個人0.2%;(農村)個人不繳費。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二、社保的計算方法
以社保中的養老金為例,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賬户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賬户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户養老金按本人賬户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注: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三、與社保有關的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户。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綜上可知,不同地區的社保繳費比例各不相同,但均與該地區的工資的基數有關,而且在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5大險種中,工傷和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個人交錢的,其餘的保險雖然需要個人繳費,但個人所繳費用較小,而且保險的最終受益人也是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