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繳納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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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社保繳納期限是多少?

深圳社保繳納期限是多少?

深圳社保繳納期限是至少要交15年,現在的政策是累計繳滿十五年就可以不再繳費。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可知,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滿15年的,即可按月領取。如果繳費滿十五年、職工仍在單位沒有退休,企業要繼續為員工進行繳費,一直到其退休。如果是個人繳納社保,可以根據個人條件及當地政策選擇繼續繳納或者停止繳費。因為養老保險的原則是繳納地越多,得到的就越多,繳費的基數越大、繳費的時間越長,退休的時候可以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所以還是繼續繳納更好。

二、《社會保險法》對於保險繳納的規定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實施。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涉及到社保繳納期限的具體規定,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社保類型所認定的繳納標準是不同的,當事人在滿足了該類型社保的繳納上限後,可以享受規定標準的社保待遇,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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