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深圳個人部分如何一次性繳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9W

社保補繳深圳個人部分如何一次性繳納?

一.想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先要同時滿足以下4個條件:

1.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深圳市户籍。

2.在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了深圳市職工養老保險。

3.參保人在原國有或者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作為固定職工的工作年限按《<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時仍在國有或者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固定職工,其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

4.還沒有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

二.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該要交多少錢?

符合以上4個條件,就可以自願向市社保機構申請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然後坐等退休領養老金了。

那麼,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該如何繳費呢?

《通知》顯示,一次性補繳額=月繳費基數×繳費比例×補繳月數。

補繳後,月繳費基數之和的8%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其餘部分記入養老保險基金。劃入個人賬户部分依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規定計算利息。

1.月繳費基數:

參保人根據實際收入情況,自行確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要在深圳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範圍內。繳費到賬後,已到賬月份的繳費基數不再調整。

2.繳費比例

按申請繳費時本市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相關規定執行,目前深圳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為8%。

3.補繳月數:

補繳月數,不能超過該參保人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作年限。

此外,參保人還要同時一次性補繳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不得早於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月,其中取得本市户籍之月早於2001年2月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1年2月。

三.補繳後的養老保險待遇如何?

辦理一次性補繳後,不會改變參保人首次參保時間和參加工作時間,養老保險繳費指數還是計算按《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辦理一次性補繳後,符合在深圳市按月領取企業職工養老金條件的,可向市社保機構提出申請,市社保機構從受理的次月開始計發養老保險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補付。

社保補繳,是針對因一些歷史遺留原因或曾經斷交社保的人員,進行有條件下的一次性補繳社保的措施。我國規定,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計算社保累計到一定年限的,現在大部分地區的累積年限為15年。各地區的社保補繳條件都不同,以深圳為例,以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深圳市户籍為補繳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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