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會保險比例表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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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社會保險比例表是怎樣的?

北京社會保險比例表是怎麼樣的?

目前北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0%,個人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單位繳費費率0.48%,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不繳費。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同為12%,取下限並將各項基金繳費比例加總可得單位“五險一金”繳存比例為44.28%,個人繳存比例為22.2%,這兩個比例之和是66.48%。

二、北京社會保險補繳條件是什麼?

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

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三、北京社會保險補繳材料是什麼?

1、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

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

6、工資支付憑證原件

7、勞動合同原件

四、北京社會保險補繳流程是什麼?

(一)單位辦理——已經工作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並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係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打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係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社會保險在進行繳納的時候都是有一定的比例的要求的,也就是説單位和個人各需要完成一些比例的繳納,當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各個地方的繳納比例或多或少還是存在着一些差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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