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社會保險比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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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社會保險比例是怎樣的?

武漢社會保險比例是怎樣的?

武漢社會保險比例具體如下:

1、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與比例:單位繳納比例19% ,個人繳納比例8% ;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與基數:單位繳納比例8% ,個人繳納比例2% ;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0.70% ,個人繳納比例 0.30% ;

4、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0.70% ,個人不用繳納該項目;

5、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單位繳納比例為0.2%、0.4%、0.7%、0.9%、1.1%、1.3%、1.6%、1.9%,符合工傷費率浮動條件的單位,以浮動後實際費率繳納。個人不繳納該項目。

二、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1、單位需要在與職員建立勞動關係後的三十日內為其職工繳納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單位不繳納社保可能會被責令支付滯納金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各地的社會保險部門都會對單位、職員需要繳納的社保比例作出規定,對於企業單位來説,在職員入職之後,就需要為職員繳納社保,在具體辦理社保繳納手續之前,需要結合當地政策的相關規定,先確定社保的繳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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