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繳社保公司會受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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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代繳社保公司會受罰嗎?

山西代繳社保公司會受罰嗎?

1、山西代繳社保公司可能會受到被罰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社保代繳違法,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户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則社會保險也應以公司名義繳納,目前很多公司委託第三方並使用第三方社保賬户進行社保繳費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掛靠購買社保合法麼?

1、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掛靠”繳社保違法,雖然掛靠公司交社保本身並不屬於違法,且事實上有相當部分的企業在為非員工代繳社保,但無論是對於企業還是個人,掛靠公司交社保還是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

2、社保掛靠是指想要購買社保的個人,由於某些原因,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就將社保掛靠在專門辦理社保代繳的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為其購買社保。

按照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而以社保掛靠的形式來繳納社保的,個人與代理機構實際是不存在勞動關係的。

單位在與職員建立勞動關係後的約定時間範圍內,需要帶着相關材料,辦理社保的辦理手續,由於在《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都規定是需要由單位辦理社保繳納手續,故此若是委託社保代繳,那麼單位有被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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