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失業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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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失業金嗎

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合同到期時,如果不續簽,就可能會失業,那麼失業金可能會成為生活的重要保障,是否有失業金需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自己主動解約,另一種是公司提出解約。那麼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失業金嗎?下面請看具體法律規定。

一、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失業金嗎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二、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有哪些情形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失業金可以領取,但是需要還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其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且需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

三、領取失業金的期限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各地市月標準不同,要諮詢當地社保機構。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户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失業金嗎由此可見,大家提出的問題應該得到了解決。如果是自己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接觸勞動合同,則無法領取失業金。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有失業金領取,且還有一定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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