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一、深圳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深圳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1、員工在失業登記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後60日內,到深圳市社保機構失業保險部門辦理申領手續;

2、當月申領的員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不予受理決定書》;

3、社保機構基金償付部門複核並通過銀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

二、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勞動年齡,並且具有勞動能力;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勞動關係;

3、在深圳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並按規定按時繳納失業保險費;

4、失業後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意向。

三、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需要的申請資料

1、填寫《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審核表》;

2、深圳市失業登記證複印件(驗原件);

3、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驗原件);

4、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任一家銀行個人活期儲蓄存摺(户名帳號頁)複印件(驗原件);

5、屬市外調入的,須提供調入深圳市前連續工齡的檔案材料。

四、一次性申領失業保險金流程

(一)申領條件:申請人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自主創業的

(二)所須資料

1、填寫《深圳市失業救濟金一次性申領審核表》;

2、提供失業證、營業執照或申請人作為主要股東的出資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三)申辦流程

1、填寫並提交上述資料;

2、資料不齊全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補齊材料通知書》,不在受理範圍或材料不能補齊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不予受理決定書》;

3、資料齊全並符合條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過銀行支付失業保險待遇。

從上述內容我們也可以得知,並不是所有沒有工作的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如果失業是由於個人離職導致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失業保險金是按月領取,最長領取時間不能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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