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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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多久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多久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主要根據參保人繳費年限來計算,具體計算標準如下:

1、繳費1-4年: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

2、繳費4年以上:超過4年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

3、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支付失業保險金之月起計算。

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户口在農村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是根據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來算的,因此對於“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多久”這個問題,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繳納的失業保險的年限自行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需要根據一定的程序,提供需要的材料。失業保險金的領取程序一共是三個,其中需要四種材料,具體的操作小編在上文已經為您介紹的很清楚了,失業保險金對於失業人員來説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大家一定要對自己的失業保險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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