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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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養老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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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一切險

  一、工程一切險的投保金額為工程量清單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的保費)至第700章的合計金額,保險費率為2.5~3.0‰報價;
  二、第三方責任險的最低投保金額為100萬元,保險費率為2.5~3.0‰報價。
  工程量清單第100章內列有上述保險費的支付細目,投標人根據上述保險費率計算出保險費,填入工程量清單。
  除上述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以外,所投其他保險的保險費均由承包人承擔並支付,不在報價中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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